招生技巧:一對一培訓輔導機構-教師休假方案
關于教師休假安排的具體執行指導方案
為了更好地迎接暑期集訓,統籌安排奮戰在一線教師休息時間,根據總公司相關指導精神以及國家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教師休假安排的具體執行指導方案規定如下:
一、 休假原則
所有教師的休假時間需要服從分公司整體教學安排計劃,在不影響教學整體安排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初三、高三的教師休息。
二、 休假時間安排
各分公司及校區的負責人根據教學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休假安排詳細計劃需送分公司HR部門備案。
三、 休假方式
根據公司2008年《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V2.0版執行。其中:
1. 按照公司規定,從員工入職之日起(含試用期)到休假的前一天滿一年,可以享受年休假,但由于本次安排教師集中休息,所以本次年休假原則上不能拆分。(詳見公司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年休假的規定)
2. 從2008年1月1日到休假的前一天期間,有員工因工作需要已經安排加班,可根據加班記錄安排調休。
3. 安排加班調休或年休假后,還有調休要求的情況,則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再次安排調休,但本次假期累計原則上不能超過15天。
四、 休假期間待遇
教師在休假期間公司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固定工資部分發放,其他浮動工資不予發放。
五、 其他
若有教師自愿放棄休假,則需教師本人書面申請,分公司HR部門負責備案。
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擬定
總裁辦簽批
2008年6月3日
責任編輯:招生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