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技巧:教學管理手冊之教師聘用制度
第一章 聘用制度
一、組織招聘
1.在網上及各報紙刊登招聘啟事,寫明應聘職位,條件,人數及聯系方式等。
2.確定面試日期,組織校長及教學部參與招聘。
3.初試與應聘人進行口語交流,檢查其英語發音,以往工作經驗等。
4.聯系總部對初試合格者進行電話測試,與總部研究合適人選。
5.通知電話測試合格者進行試講,試講時規定其五分鐘時間內準備指定的xxxxxxxxx教材中的一段內容,進行15分鐘的試講。
6.試講結束后口頭問答教學技能等方面問題,要求其展示唱英文歌、簡筆畫、肢體語言等方面的技能。
7.試講合格者進行筆試,檢驗其基礎知識,試題以高考難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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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應聘條件
1. 本科以上學歷,英語或英語教育專業,一年以上少兒英語教學經驗。
2. 語言表達流暢,英語語音語調標準。
3. 年齡在35歲以內,形象好。
4. 對學生有愛心和耐心,具有高度責任感。
5. 愿意接受崗前培訓和遵守培訓中心的一切規章制度。
6. 至少愿意任職一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三、應聘程序
1. 將個人簡歷發到招聘信箱。
2. 初試進行英語口語測試,合格后通知試講。
3. 試講時,填寫《應聘登記表》,提交學歷、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各一份。
4. 試講每人按指定內容準備5分鐘,講課15分鐘,由所有教學部門成員進行評課。
5. 參加筆試。
6. 全部成績出來后,評委討論,當場宣布試講結果。
7. 經過教學主管、教學校長面試,然后通知是否開始試用。
四、試用
1. 面試通過的教師,簽署《專/兼職教師聘用書》(非《勞動合同書》,試用期滿后,由培訓中心統一簽署《勞動合同書》)。
2. 辦理人事、財務、行政等各項入職手續。
3. 收到《專/兼職教師聘用書》,開始上班。
4. 試用期內主要工作有:熟悉教材、聽課、模擬講課、書寫教案等。
五、聘用
1. 試用期滿,由教學主管提交工作鑒定,經過中心校長討論后,決定是否轉正。
2. 轉正時簽署《勞動合同書》。(詳見附表十七)
3. 達到專/兼職教師標準后,方可承擔授課任務。
六、離職
1. 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協商是否續簽合同。
2. 離職時需辦理人事、財務、行政等離職手續。
3. 犯“重大過失”,學校有權隨時辭退,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4. 合同未滿中途離職者,須提前一個月與教學部溝通,以便教學部安排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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