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民辦高校的代理招生與直屬招生
在我國的市場經濟改革步伐中,可能還存在著“計劃”二字的就是國立大學的招生工作了!每年的招生中,國立大學穩坐招生釣魚臺,民辦大學卻自己拉其招生大軍,最后爭取到的絕大多數還是落榜生。民辦大學的招生什么時候才能和國立大學平分秋色?民辦大學什么時候才能享受平等的國民待遇?我們翹首以待。
民辦大學的招生模式充滿戲劇性的色彩,也充滿悲壯的氛圍。
代理招生是北京民辦高校慣用的方式、隨之是“直屬”招生。代理招生再走過了一段時間后,被“直屬”招生給代替了,從而形成了一個模式,采取這種模式的大學也越來越多,民辦大學的招生也就越來越來市場化。
“代理”招生顧名思義就是在招生地利用當地熟悉教育政策或者有著教育資源關系的人進行招生,民辦大學給與此人一個授權,并簽訂相應的招生協議。在招生報酬上一年比一年多,據聽說最高時能到每招生一名學生提成上千元的獎金,還有就是大學給與一定的招生經費,比如廣告費之類,辦公房租之類等。代理招生由他的優劣之分,代理招生從民辦大學的招生角度上講不便于控制管理,沒有相應的管理規則是很難達到理想的招生效果,據以往來看,代理招生的市場存活率在30-50%之間,大多數的代理商最后是沒有招到學生,一般都是招生在個位數,而且在招生報酬的結算上屢屢發生不愉快的事情,不是確認招生人數上發生分歧,就是在結算日起上發生誤會,往往有好些代理商最后根本拿不到錢;還有就是從民辦大學角度上講,代理招生人員的身份是很難確定的,為了更大范圍的招生,往往一些從事醫藥、保健品等行業的人也紛紛加入到招生的行業中,他們把此當作一項生意來做,水的招生代理報酬高就給誰輸送聲援,但是從另一個層面講,代理招生可以給民辦大學減少一定的招生投入,減少招生后的人力資源安置,代理招生一般在北京地區的民辦大學比較多。
“直屬”招生,顧名思義就是自己的工作人員到招生地區開展招生事項,這對于一般規模小,資金緊張的學校而言可能是達不到的,直屬招生要比代理招生有效應。直屬人員拿的是民辦大學的薪水,受學校的人士及市場規范管理;在約束機制、執行機制上來講是整齊劃一的模式,不存在市場的混亂局面;在招生的力度上來講,招生人員的招生態度很是端正的,目標明確;招生人員在自己工作的范疇內要考慮到自己的升職、加薪等,所以在工作上很是賣力,往往取得的招生效果比較好,但是直屬招生投入很大,全國大多數的省份都要派駐自己的招生人員,工資、招生經費、廣告等等都需要前期的投入,如果按照每一個招生地經費1.5萬元計算,200個地區就要300萬元的純經費投入,還要講上招生管理人員的經費、招生后勤保障經費、招生廣告經費招生迎新期間的費用。對于民辦大學而言,招生試探們的生命線,在每年的招生結束后,做好當年度的招生總結后就是第二年招生的開始,直屬招生在北京一些有規模的民辦高校中已經是被普遍才用的方法。
當然在民辦大學招生的方式中還存在著好多的招生模式,比如學生團招生,民辦大學的學生每年的假期里有好多都是招生的骨干,往往在畢業時還可能留校工作;社會上還出現了專業的招生公司,北京、上海、青島都有這樣的招生公司,往往代理許多家的招生工作;招生是民辦大學的主要組成部分,國家沒有給與招生計劃,只有自主的招生,往往就有一些辦學水平不高、師資跟不上、校園硬件建設環境差的學校打著招生的旗號來進行欺騙式的宣傳,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整個的民辦教育環境蒙上了一層恢恢的色彩,使一些地區的學生、家長的談到民辦大學就談兒色變,民辦大學的招生需要市場與政策的綜合調控, 光有市場的行為沒有政策的約束,統一約束機制,民辦大學的招生很難成就民辦大學發展。
民辦大學招生工作已經在某些教育機構形成重要的議題,在一次北京舉行的民辦大學學術會議上有一位專家提到,民辦大學應該成立自己的招生委員會,成立民辦的招生機構,統一管理約束,由政府搭臺、民辦大學和民辦教育機構共同唱戲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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